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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移民告急:绿卡之路多了哪些路障?


合法移民告急:绿卡之路多了哪些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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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川普上台后,移民政策的重磅炸弹就没有断过。2018年7月又是美国移民局多是非的一个月,从6月28日移民局扔出重磅的NTA(Notice to Appear,遣返出庭通知)备忘录,几乎要大规模的把合法移民变成非法;7月13日又发布新政表示,凡是9月11日以后收到的申请,都根据新政策,在移民局官员的自由裁量下,可以不经过补件直接被拒绝。

上述政策中,6月28日的这份NTA备忘录,可谓是川普上台以来,宋和孟律师事务所看到的攻击合法移民的最重磅手段了。其下手之狠毒,令人咂舌;影响范围之广,也是前所未见。还好就在孟小洁律师提笔的时候, 7月30日移民局发布通知,暂缓执行这份6月28日NTA备忘录,等待进一步的执行细则出炉。

虽然暂时松一口气,但是不知道这只是暂时的平静,还是无限期的推迟。与此同时,宋和孟律师事务所在上一篇文章《F1学生小心移民局暗招:薛定谔的非法滞留》中提到的那份针对国际留学生的备忘录,也很快就要在8月9日生效。

孟小洁律师注意到,自从川普上台之后,各路媒体一直会出现“重磅”的移民新闻,以至于大家一方面忧心忡忡,一方面又已百毒不侵,只是知道,美国移民的大环境变严格了。但是,具体到实际的操作当中,这些新政对申请人到底有些什么影响,目前的美国移民版图变成什么样了?孟小洁律师借此文,跟大家缕一缕这几次新政以来的实际影响,尤其主要讨论下职业移民所受到的冲击。

 

过去式:F/H/L/O的绿卡进阶之路

在讨论版图变化之前,孟小洁律师先跟大家温习一下以往职业移民获得绿卡的图景是怎样的,以便大家和现在的版图作一对比。

对于在美求学的留学生,最常见的身份进阶道路莫过于:从F1的学生,到OPT/STEM OPT实习,到抽中H1B,再由雇主担保通过EB2/EB3申请绿卡,期间不断延期自己的H1B。整个过程在5年以上。

对于跨境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最常见的是通过L1签证赴美,公司担保以EB1C申请移民,期间不断延期自己的L1,在L1A的7年上限之前获得绿卡。

对于在美的艺术家或者研究人员,不少通过O1或H1身份留在美国为雇主工作,通过NIW或者EB1的方式,以杰出人才的途径最终获得绿卡,期间不断延长自己的O1或者H的身份。

还有一部分F/H/L/O身份的申请人,不通过所属类别的常规方式移民,而是作为投资人,通过EB5的投资移民方式获得绿卡。

可以看到,职业移民的大部分申请人,若是出生地在中国大陆,都是需要若干年时间获得绿卡。虽然时间不算特别迅速,但是在此期间,只要工作有保证,该延期的延期,并不影响在美生活。并且,其实在一些申请提交后的1年左右也能知道最终的结果,后面的等待纯粹是个排期的问题了。

但是,2017年以来,陆续发布的新政策已经对上述大家习以为常的版图有了非常大的冲击。最主要表现在:1)等待绿卡期间,不像以往那么省心了,延期和换雇主充满变数;2)获得绿卡也不再是完全水到渠成的事情了,排期到了以后,准备绿卡面试需要格外注意。

 

现在式:绿卡进阶路上的几重路障

职业移民的申请群体,在孟小洁看来,有几大特点:1)多为高学历人群,有不错的工作和收入:鉴于职业移民本身的特点,申请人大多受过高等教育,在美国有稳定工作;2)守法意识强,有长远的生活安排:由于目光长远,所以非常在意保持合法身份。

由于以上特点,职业移民的很多申请人,常常觉得违法和遣返是离自己很遥远的词汇。孟小洁律师和一些在美刚毕业或者初到美国的申请人谈及新政,常常听到大家会说,只要自己遵纪守法,那应该就没有问题了吧。

在目前的情况下,由于移民法政策瞬息万变,可谓是,法律不是你想守,想守就能守。

其实移民局一直是个自由裁量权很大的机构,包括移民法庭,都是行政机构的下属机构。只是以前移民政策相对温和的时候,大家没觉得这是一个事儿。而现在移民局画风大变之后,大家才惊觉法律法规居然给了移民局如此大的权力,常常苦恼没有明文法律能够制得住它。大量移民政策通过移民局以类似红头文件的方式下发,才导致了本文开头那样朝令夕改的情况发生。

那移民局是如何通过自己的行政权力,一步一步把移民版图变成了让合法移民如履薄冰的境地呢?

2017年10月23日移民局撤回了2004年的关于延期审理的备忘录,对延期类的申请(比如常见的H/L/O),不再给予尊重先前决定的优待,直接的影响是:延期类申请审理收紧,拒绝率上升。结合上面的介绍,以往H/L/O身份的申请人在不变换雇主的情况下,一般不需要对延期有太多担心,但是现在情况这一步多了变数

2018年7月13日,移民局撤回了2003年关于发放补件通知的备忘录,降低了移民官直接拒绝案件的门槛,即我们将看到移民局对于一些案件不发补件通知,直接拒绝,并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案件,从2018年9月11日生效,即所有在9月11日以后递交的案件都会受到影响。在以往,移民局滥发补件通知确实令很多申请人非常苦闷,但是,现在移民局取而代之的方式,居然是可以让移民官有更大权力不发补件通知直接拒绝。如此一来,让收到补件通知仿佛成了一个值得庆幸的事情,实属讽刺。结合上述延期审理的备忘录,这意味着,延期审理的案件,不但标准收紧,并且会直接被拒

被拒了会怎么样呢?取决于申请人在被拒时候的身份状态,如果还处在合法身份的状态中,那么可以尽快在身份过期前再次申请;如果被拒的时候原来的身份已经过期,在以往,申请人尽快安排离境,在境外等待重新申请的后果即可。但是,移民局2018年6月28日的备忘录,可谓丧心病狂,居然对这样的情况还要穷追猛打,表示凡是被拒的时候已经身份过期的,移民局同时发出遣返通知书

遣返通知书对很多职业移民来讲很陌生,也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可能最关心的是,遣返通知书发出后,自己还能像原来那样离境吗?孟小洁律师遗憾地告知您,不能。如果收到遣返通知后,不出庭的,将面临5年内无法入境的后果。那如果在美国境内等待出庭是否就无忧了呢?也不是,在等待期间,申请人仍然是非法滞留,并且会继续积累非法滞留的时间。非法滞留的时间积累到一定程度,会面临3年或10年的入境限制。具体详情,可以参考宋和孟律师事务所先前的文章《川普夫人的签证门,教了我们什么移民法知识》。

也就是说,一旦身份过期后被拒,那就走也不是留也不是。而职业移民,尤其是H/L身份者,是非常容易在被拒绝的时候发现身份已过期的。因为根据法规,H/L身份者只要延期申请在继续,可以在原来身份过期后继续合法工作240天。这份6月28日的备忘录如果真的实行起来,那就是要把大批大批合法的职业移民逼成非法了。

6月28日的这个备忘录震惊了整个移民法律界,各路团体都在跟移民局交涉。于是,移民局在7月30日决定暂缓执行。

职业移民如果成功克服了上述几个延期路上的路障,还要留意以下绿卡申请的注意事项。

首先,绿卡申请也要受制于上述的9/11备忘录,材料被移民局认为不全就会被直接拒绝。这对于绿卡申请有什么额外的影响呢?孟小洁律师提醒,绿卡的申请中的I-485申请,只有在申请人的排期排到后才能够递交。如果I-485由于材料不全被拒绝,而此时申请人所在类别的排期刚好发生倒退,那么申请人将无法重新递交I-485所以,绿卡申请的材料要仔细把关。比如,移民局在2017年1月开始要求职业移民申请中,部分申请需要递交I-485J表格,部分申请人如果遗漏这份表格,那就可能会引发被拒。

其次,2017年10月1日起,移民局全面对职业移民进行绿卡面谈。就目前宋和孟律师事务所了解到的面谈情况是,移民局力图在面试的时候:1)全面盘查申请人过往在美身份历史;2)对申请人的工作情况做细致盘问,尤其是I-485递交后180天换工作的,是否符合“相同或相似岗位”的要求;3)对申请人是否有某些政治组织的身份进行调查。

万一职业移民的面试不顺利被拒绝怎么办?根据上述6月28日的备忘录,如果这个时候申请人已经没有其他的合法身份,比如H/L等,那么在I-485被拒的时候,就成为了非法,移民局可以直接发出遣返通知。还好目前这份备忘录被暂缓执行,但是孟小洁律师提醒,目前情况下,建议所有职业移民的申请人,在拿到绿卡之前,都继续维持自己的非移民类合法身份,以免遭到遣返。

 

结语:提前规划,A+标准

一系列的移民政策变化,对于还在绿卡申请道路上的大部分申请人而言,无疑增加了申请的难度。不过,除了知道申请变难以外,申请人更需要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比如:

  • 在身份到期前的180天就可以递交自己的延期申请,努力使自己身份无缝衔接;
  • 对于身份上的任何细微变化都要引起注意,及时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保持身份的合法性;
  • 在面谈前充分准备,了解自己申请中可能面临的挑战,提前应对;
  • 但凡要考虑离境,咨询经办自己案件的有经验的移民律师,了解注意事项;
  • 关注6月28日这份关于遣返出庭通知的备忘录进展。

在过去的一年中,移民法律案件的争议变多,一些案件一路诉讼到最高法院,包括在媒体上沸沸嚷嚷的Travel Ban旅行禁令,以及被囚禁的入境者是否能获得保释。

虽然最高院的几项决定大多站队政府立场,但是其中有一个案件最高院的大法官们并不同意政府的立场,这就是Pereira v. Sessions。这个案件也可能是移民局决定暂缓执行6月28日备忘录的一个因素。大法官们对目前国土安全部发放NTA(遣返出庭通知)的方式不认可,因为它作为一份通知,常常缺少最关键的信息,那就是出庭时间和地点。由于6月28日的备忘录只是暂缓,如果真的实行起来,那么Pereira案件对大量案件的影响也是非常值得留意的。

宋和孟律师事务所提示各位申请人,在目前的大环境下,一定不要人云亦云。可行的方式是,了解法律的具体影响,打起精神以A+的标准来完成申请材料,不畏强敌,一路打怪升级,笑到最后。

 

本文版权属于洛杉矶宋和孟律师事务所(www.songmenglaw.com)。如需转载,请在文章开头处用以下格式清晰注明原作者和出处,违者必究:

 

原作者: 孟小洁律师

出处: www.songmenglaw.com

 

文中内容,仅限于一般情况的讨论,并非法律意见。如有个别案件问题,请咨询自己的律师。如果您想对您的情况进行评估,请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电话626-339-9363(美国);大陆地区可以拨打电话号码950-4043-7115, 享受中国本地话费,直通美国办公室。宋和孟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之一孟小洁律师,经验丰富、办案严谨,现任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南加州分会领馆事务组委员;合伙人Deok Song律师认真负责、文笔周密,为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南加州分会前任公益事务组委员。宋和孟律师事务所致力于服务通过技能、投资等移民美国的专业人士,关注在美亚裔社区的权益。本所公众号“闲话移民”,分享美国移民法律干货,探讨中美文化差异,欢迎关注xianhua_immigration(可扫描底部的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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